12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湖北省公安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举措及成效。据通报,截至目前,湖北省共立案侦办涉江违法犯罪案件14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65名,涉案金额逾2亿元。侦办团伙案件127起,侦办重大案件44起。其中,会上,湖北警方着重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有3起均为非法采砂案,累计涉案金额超1亿元,盗采江砂近200万吨。
据砂石骨料网了解,这并不是今年来湖北省首次公布非法采砂案。不久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度)》,同步发布了十起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首起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该案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作为首起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判决“黑老大”张新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十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
那么,此次湖北警方通报的这3起非法采砂案,又将迎来怎样的命运?有待后续了解,其案件详情如下:
一:湖北黄冈市周某寅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
今年2月14日,根据公安部“长江办”统一部署,湖北省公安厅“长江办”统筹协调黄冈、武汉、鄂州市公安局和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连续开展多批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2.14”特大非法采砂案,打掉以周某寅、江某雨为首长期盘踞长江干流的特大非法采砂团伙。
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查扣盗采江砂3万吨。经查,2019年以来,周某寅伙同江某雨、周某勇、阳某群等人租用他人采砂船、运输船,在长江干流武汉、鄂州、黄冈、黄石等水域,采取自采、自运、自销方式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69万余吨,涉案金额9120万余元。
二:湖北鄂州市吴某国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
今年5月,鄂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打掉一个盘踞在长江鄂州段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盗采江砂5000余吨。经查,2022年以来,吴某国伙同乐某佳、邵某亮、王某普等人租用他人采砂船、运输船,在鄂州燕矶水域,采取自采、自运、自销方式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5277吨,涉案金额32万余元。
三:湖北襄阳市谷城县王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
今年8月,襄阳市谷城县公安机关根据在侦案件扩线,打掉一个盘踞汉江谷城县沈湾段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扣作案采砂船6艘,追缴非法所得626万余元。
经查,2017年以来,王某、王某江、宋某军、方某敏等人共同入股注册谷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和个人都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组织张某、宋某军、方某敏各两条采砂船在汉江谷城县沈湾段水域进行非法采砂作业,采取自采、自运、自销方式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120万余吨,涉案金额2091万余元。
编辑:何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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