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結果早就內定的拍賣,一份偽造的地質勘探報告,一份弄虛作假的樣品檢驗報告……不但騙走了我2000多萬元資金,還連帶給我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2025年6月4日,山東淄博一位54歲的民營企業家宋春燕向大象新聞記者訴說自己這3年來的遭遇,并質疑淄博市博山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聯手給自己“做了一個局”。
2000萬投入陷“內定拍賣”圈套
2022年3月30日,山東誠成拍賣有限公司在山東省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發布了一則拍賣結果公示:受淄博市博山區自然資源局委托,2022年3月30日對淄博市博山區石馬鎮南沙井當陽山區文旅項目場地平整剩余土石料中河底料處置項目進行網絡拍賣。起拍價3100.3萬元,成交價3100.3萬元。
山東一方院文旅發展有限公司(民企,以下簡稱“一方院公司”)總經理王小謙告訴宋春燕,“政府設限民企不得參與,需由博山區財政局全資國企公有公司中標”,并“劇透”起拍價3100.3萬元(88萬噸×35元/噸),承諾中標后以40.25元/噸轉售,洗砂后可按120元/噸銷往高速公路項目。
宋春燕于2022年4月與一方院公司簽訂協議,墊付2000萬元至公有公司賬戶。然而4月28日,拍賣公司突然以“因標的物本身的原因,經博山區自然資源局及買受人同意,撤銷拍賣結果”為由撤銷首次拍賣,將標的物總量從88萬噸縮至62.98萬噸,改由另一國企惠成公司中標,成交價2204.2萬元。
惠成公司拍賣中標后,隨即與王小謙的一方院公司簽訂合同,以每噸40.25元的價格出售62.98萬噸砂石料。
廢石當河砂賣 88萬標的縮水至14萬噸
根據這份協議,2022年10月宋春燕進場施工,但發現所謂“河底料”實為淤泥與石塊,經檢測壓碎值、堆積密度均不達標,連風化砂標準都未達到,最終僅拉運14萬噸石料(較首次標的縮水80%),被迫以58元/噸當機制砂賤賣,加上運費、洗砂費及設備投入,累計虧損超數千萬元。
除了質量不對價格太低,數量也嚴重不符,縮水了一大半。“第一次拍賣標的是88.58萬噸,第二次拍賣改成了62.98萬噸,到底有多少砂子呢?我最終一共拉了14萬噸,縮水了將近8成。”
4份拍賣依據 2份造假
為查明真相,宋春燕申請政府信息公開。2023年9月11日,博山區自然資源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出具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并附帶4份文件:《2022年淄博市博山區石馬鎮土地改良工程項目剩余河底料處置方案》《關于河底料的價格認定說明》《建設用砂檢測報告》《2022年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石馬鎮土地改良工程實施方案》。
博山區自然資源局提供的4份拍賣依據中,2份被證實涉嫌造假,1份與拍賣無關:
《處置方案》:山東省地礦局801水文地質大隊明確回函“未參與編制、無用章記錄”,司法鑒定顯示文件公章為假;
《建設用砂檢測報告》:宋春燕現場采樣復檢后,同一家檢測機構(山東天方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結果顯示“不合格”,與原報告“符合建筑用砂標準”結論矛盾;
《土地改良工程實施方案》:編制單位山東中信正達公司聲明該方案僅針對土地改良,與砂石拍賣無關。
2000萬資金去向不明 民企求告無門
文件涉嫌造假,宋春燕投入的2000萬資金去哪里了?
資金流向顯示,宋春燕支付的2000萬元經一方院公司轉至公有公司賬戶,博山區財政局信息公開稱“拍賣款已上繳區財政”,但法庭錄音中財政局卻否認收款。值得注意的是,公有公司與惠成公司均為博山區財政局全資控股企業,形成“首次拍賣撤銷-二次國企中標-民企接盤”的閉環操作。
宋春燕先后向信訪、公安、法院求助,卻遭遇“踢皮球”:信訪稱“文件瑕疵不影響拍賣”,公安定性“民事糾紛”,法院以“無直接法律關系”不予立案。直至2023年12月《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解釋》施行,其才依據“第三人締約過失責任”條款起訴16家單位,目前案件超一審6個月審限仍未判決。
編輯: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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