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人妻随时随地观看-麻豆国产精品-麻豆入口

浙江國土廳:重點保障建筑石料、石灰巖礦開發

來源:中國砂石骨料網整理
時間:2017-08-28
摘要:浙江省哪些礦產資源可開發,哪些礦產資源開發要嚴格控制,哪些礦產資源是禁止、限制勘查的?

依據《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8月24日,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出臺《浙江省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指導意見》,就浙江省礦產開采給出詳細解答。

1703061930148179050250600.jpg

《意見》明確,要重點保障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螢石、葉蠟石等礦種的開發。以市場為導向,科學設置、適時投放采礦權,規劃期內經營性采礦權總量指標不得突破。禁止新設硫鐵礦礦業權,暫停受理新立螢石、鉛、鋅、鎢、砂金和砂鐵等探礦權申請。

《意見》明確,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自然生態紅線區、地質公園、重要地質遺跡保護點(地)等生態保護區內新設礦業權,全面清理保護區內已有礦業權,在維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保護區內礦業權依法有序退出。

要強化源頭管理,逐步實行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時”制度。要完善綠色礦山合同約定制度,在采礦權出讓環節將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納入采礦權出讓合同內容。要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產資源節約集約與綜合利用等財政專項資金向綠色礦山企業的傾斜力度,支持礦山企業加快綠色礦山建設。

以下為通知全文:

浙江省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指導意見

礦產資源規劃是本級行政區域內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綱領性文件,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活動的重要依據。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的復函》(國土資函〔2017〕118號)要求,為更好實施新一輪礦產資源規劃,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嚴格控制礦業權數量,強化開采總量控制

根據《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和《浙江省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做好目標礦種探礦權設置,有序投放探礦權;嚴格執行采礦權年度總量調控制度,合理分解年度采礦權指標,重點保障建筑用石料、石灰巖、螢石、葉蠟石等礦種的開發。以市場為導向,科學設置、適時投放采礦權,規劃期內經營性采礦權(除地熱)總量指標不得突破。嚴格控制鎢、明礬石等保護性礦種年度開采總量,規劃期內各年度開采總量指標另行下達。

二、嚴格規劃分區管理,強化生態環境保護

切實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規劃分區管理,突出規劃空間管控作用,著力優化勘查開發布局,加強對建設項目紅線范圍外設置的專供配套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礦產采礦權的規劃合規性審查。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自然生態紅線區、地質公園、重要地質遺跡保護點(地)等生態保護區內新設礦業權,全面清理保護區內已有礦業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維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實現保護區內礦業權依法有序退出。從嚴控制規劃限采區內甲類礦產采礦權的設置。大力推進石料礦山整體開發、礦地綜合利用的集聚化開采,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探索建立建筑用石料開發布局優化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嚴格規劃準入制度,強化礦種差別管理

嚴格執行規劃禁止、限制勘查開采礦種的規定,自本指導意見發布之日起,禁止新設硫鐵礦礦業權,暫停受理新立螢石、鉛、鋅、鎢、砂金和砂鐵等規劃限制勘查礦種的商業性探礦權申請。對限制勘查開采礦種新設礦山的,須按照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和相關準入條件嚴格審核。嚴格執行新建礦山最小儲量規模和最低開采規模的雙控制度,嚴把礦山準入關。不符合準入要求的,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

四、深化綠色礦山建設,著力發展綠色礦業

要強化源頭管理,逐步實行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時”制度。要完善綠色礦山合同約定制度,在采礦權出讓環節將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納入采礦權出讓合同內容。要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產資源節約集約與綜合利用等財政專項資金向綠色礦山企業的傾斜力度,支持礦山企業加快綠色礦山建設。要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研究制定廢棄礦山治理的年度計劃,落實治理項目與經費,確保《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五、完善規劃年度實施制度,做好規劃實施統計分析工作

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根據《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要求,認真執行規劃年度實施制度,對實行總量控制礦種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和結構調整、重要礦種探礦權采礦權投放、本級財政出資安排的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等作出年度實施安排。各市國土資源局應在每年1月15日前,將上一年度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及本年度實施安排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的上報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布置。

切實做好規劃實施統計工作。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定期填報《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統計表》。《統計表》由各市局匯總后,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兩次報省國土資源廳地勘處。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填報《統計表》的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具體布置。

六、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牽頭制訂工作方案,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將《規劃》重大任務納入地方政府年度重點工作,落實實施責任,加強目標考核。要會同發改、財政、環保、安監、林業等有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共同推進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保障和體制機制創新,及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要明確規劃實施管理工作的業務處(科)室,確定專門的工作人員,層層壓實責任。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及時糾正違反規劃的行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重大進展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各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根據礦產資源規劃和本指導意見,抓緊研究制定規劃年度實施方案。各市國土資源局的規劃年度實施方案在規劃批復后二個月內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本指導意見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

拓展閱讀

浙江:未來三年建筑石料產能4億噸/年 露天礦山實現無廢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