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對《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標準(2018年版)》作局部修改,對海砂、氯離子的管控更加嚴格。
中國砂石骨料網發現,《標準》修訂版與原版相比:
在嚴禁凈化海砂用于鋼筋混凝土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了“受氯離子侵蝕(污染)的砂或者使用受氯離子侵蝕(污染)的石子制作的機制砂”禁止用于鋼筋或勁鋼(管)混凝土等鋼材與混凝土共同受力的結構的規定;
沿海市、縣對砂的抽測頻率由每年不少于一次縮短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明確了商砼企業經鑒定混凝土實體強度或氯離子含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的,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立案查處;
新增了對商砼企業原材料公眾監督的內容,《標準》修訂版要求,商砼企業2018年10月1日起還應在使用砂等原材料前登錄“福建省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動態遠程監管平臺”中的“預拌混凝土原材料進廠信息登記子系統”進行進廠信息登記,登記內容實時在住建廳網站和福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網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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