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砂石行業正在急速向規范化發展,傳統積弊加上各地急于整治而造成的各種矛盾,使得砂石行業在轉型升級過程中積累了較多的問題,在砂石礦山關停整治、河道采砂治理、砂石運輸管理治理、不合格產品(淡化不合格海砂等)監管、違法行為(盜采盜賣等)監管等各方面均存在特定問題。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表示“少數地方和部門轉變政府職能不到位,制定配套政策不及時、不銜接、不協調,少數干部不作為、不善為、亂作為,影響了決策部署落地生效。”國務院決定對各地區、各部門工作開展一次大督查。
砂石行業相關督查重點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方面
實施重點流域和海域綜合治理;
開展柴油貨車、船舶超標排放專項治理等情況;
企業偷排廢氣廢水廢渣造成嚴重污染問題。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監管部門執法不公、檢查任性、缺失疏漏、監管不力等問題;
鐵路、公路、港口以及商業銀行、公共事業單位等涉企亂收費、不合理收費問題。
督查安排
全面自查。各地區、各部門于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區于8月5日前將自查情況報告報國務院。
實地督查。在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國務院派出督查組從2018年8月下旬起,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從9月中旬起,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單位開展實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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