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省建筑用砂市場面臨供應緊張、價格暴漲局面,部分地區中粗砂價格已達320元/方。在此背景下,近日廣東省發改委公布了對兩家河砂公司涉嫌壟斷銷售的處罰決定,令人遐思。
當事人在2015年6月17日致惠州惠城區某河砂開采經營有限公司《關于協商東江惠州河砂銷售價格的函》,建議該公司砂場(銷售價格75元/ m3)相鄰的砂場的河砂銷售價格設置為67元/m3。
惠州惠城區某河砂開采經營有限公司上報給惠城區河道采砂工作領導小組《調整河砂銷售價格的報告》,按照當事人的調價建議調整了價格。
以上事實有當事人及其他單位調查詢問筆錄、文件、報告、總結等證據材料為證。
當事人和惠州惠城區某河砂開采經營有限公司協同調整河砂價格,達成和實施價格壟斷協議,固定和變相固定河砂銷售價格的行為,限制了惠州河砂市場的充分競爭,提高了價格水平,損害了河砂需求方的正當利益。
最終,兩家河砂公司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分別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即人民幣約155萬元、29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