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統一部署和要求,針對交通污染的突出問題,山西省集中開展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目前,集中治理專項行動已于8月15日零時起在山西省各市同時啟動。
本次集中治理專項行動的具體內容包括城市道路工程渣土、砂石、土方、灰漿及垃圾(以下簡稱散裝物料)運輸車輛是否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裝卸散裝物料是否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散裝物料車輛卸載貨物后是否對車輛進行沖洗。加強散裝物料運輸源頭監管措施,嚴禁未采取有效封閉措施的車輛出場;城市道路是否按照有關要求實施清掃、灑水、保潔等作業,有效控制道路揚塵污染。
依據《山西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輛運載垃圾、渣土、灰漿等易拋灑物和液體的,應當采取覆蓋或者密閉措施,不得泄漏拋灑和違規傾倒。
依據《山西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車輛未采取覆蓋或者密閉措施,造成泄漏拋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代為清除,其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